食品加工混料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食品加工生產(chǎn)技術領域。一種食品加工混料裝置,包括混料桶和支腿,所述的混料桶內設置有離心攪拌組件和自動卸料組件,所述的離心攪拌組件包括離心桶、和驅動電機,所述的離心桶與混料桶同軸設置;所述的自動卸料組件包括出料孔和出料管,所述的出料管的另一端連接有齒輪油泵,靠近出料孔的出料管端部還設置有分支管路,所述的分支管路內設有啟閉動力推桿和擋料圓盤。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在離心力的作用下實現(xiàn)物料的混合,配合撥料片打破物料的定向流動,實現(xiàn)充分的混合,混合效率高,同時能夠通過自動卸料組件,物料混合后自動出料,實現(xiàn)了設備的機械化、自動化控制,大大降低了勞動強度,提高了整個混料過程的生產(chǎn)效率。
【專利說明】
食品加工混料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食品加工生產(chǎn)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食品加工混料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食品加工過程中,需要對多種原材料進行充分的混合攪拌,現(xiàn)有的混合機構多通過攪拌葉片進行強制攪拌,攪拌不均勻,攪拌周期長,混合效果差,且出料較為困難,無法實現(xiàn)自動卸排料,從而導致在混料過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不能很好的優(yōu)化整個食品加工中各個工序的人員配備,不利于企業(yè)的長期發(fā)展。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供一種結構設計合理、緊湊,混合均勻,且能夠實現(xiàn)自動卸料的食品加工混料裝置。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0005]—種食品加工混料裝置,包括混料桶和支腿,所述的混料桶內設置有離心攪拌組件和自動卸料組件,所述的離心攪拌組件包括設置在混料桶底部的離心桶、和驅動離心桶的驅動電機,所述的離心桶與混料桶同軸設置;所述的自動卸料組件包括開設在混料桶底部的出料孔和其中一端與出料孔連通的出料管,所述的出料管的另一端連接有齒輪油栗,靠近出料孔的出料管端部還設置有分支管路,所述的分支管路內設有與出料孔對應的啟閉動力推桿和擋料圓盤。
[000?]所述的啟閉動力推桿為氣缸、液壓缸或動力推桿中的一種。
[0007]所述的離心桶側壁上均布開設有通孔。
[0008]所述的混料桶內壁上呈圓周布設有撥料片,所述的撥料片呈三角狀。
[0009]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所取得的有益效果是:
[0010]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其通過驅動電機帶動離心桶高速旋轉產(chǎn)生離心力,在離心力的作用下實現(xiàn)物料的混合,與此同時,配合混料桶中的撥料片打破物料的定向流動,實現(xiàn)充分的混合,混合效率高;在離心桶上開設通孔,防止離心桶內殘留物料,再通過自動卸料組件,物料混合后自動出料,實現(xiàn)了設備的機械化、自動化控制,大大降低了勞動強度,提高了整個混料過程的生產(chǎn)效率。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13]圖中序號:I為混料桶、2為支腿、3為離心桶、4為驅動電機、5為出料管、6為齒輪油栗、7為分支管路、8為氣缸、9為擋料圓盤、10為通孔、11為撥料片。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說明。
[0015]參見圖1和圖2,一種食品加工混料裝置,包括混料桶I和支腿2,所述的混料桶I內設置有離心攪拌組件和自動卸料組件,所述的離心攪拌組件包括設置在混料桶底部的離心桶3、和驅動離心桶3的驅動電機4,所述的離心桶3與混料桶I同軸設置;所述的自動卸料組件包括開設在混料桶I底部的出料孔和其中一端與出料孔連通的出料管5,所述的出料管5的另一端連接有齒輪油栗6,靠近出料孔的出料管5端部還設置有分支管路7,所述的分支管路7內設有與出料孔對應的氣缸8和擋料圓盤9,在離心桶3側壁上均布開設有通孔10,混料桶I內壁上呈圓周布設有撥料片11,所述的撥料片11呈三角狀。
[0016]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待混合料添加入混料桶內,啟動驅動電機,驅動電機帶動離心桶做順時針高速轉動,產(chǎn)生較大的離心力,物料在離心力的作用下甩到混料筒內壁上,經(jīng)過三角狀的撥料片后進行無定向混合碰撞,從而充分混合,混合完成后,氣缸帶動擋料圓盤向下縮回,此時齒輪油栗啟動對混合后的物料進行吸取,從而使混合好的物料沿著出料管流出。
[0017]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的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的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食品加工混料裝置,包括混料桶和支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料桶內設置有離心攪拌組件和自動卸料組件,所述的離心攪拌組件包括設置在混料桶底部的離心桶、和驅動離心桶的驅動電機,所述的離心桶與混料桶同軸設置;所述的自動卸料組件包括開設在混料桶底部的出料孔和其中一端與出料孔連通的出料管,所述的出料管的另一端連接有齒輪油栗,靠近出料孔的出料管端部還設置有分支管路,所述的分支管路內設有與出料孔對應的啟閉動力推桿和擋料圓盤。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加工混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啟閉動力推桿為氣缸或液壓缸。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加工混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離心桶側壁上均布開設有通孔。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加工混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料桶內壁上呈圓周布設有撥料片,所述的撥料片呈三角狀。
【文檔編號】B01F15/00GK205627787SQ201620342405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2日
【發(fā)明人】李德付
【申請人】河南省華中食品有限公司